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 法规,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 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根据《2022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规定,已被春季招 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 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 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 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 学院名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 办学层次:高职 四、 学院代码:13863 五、 学院地址: 主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 21 号 南校区: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 232 号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对学院招生 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学院纪委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 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就业处 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院根据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 2022 年春季 招收中职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专业计划详见《2022 年天津市春季招收中职毕 业生计划》,专业介绍请登录学院网站(www.tjtdxy.cn)了解。
第八条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 5000 元/生·学年,特殊类专业 5500 元/生·学年; 住宿费:6 人间 700 元/生·学年;8 人间 600 元/生·学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2022 年天津市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计划》。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 按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 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 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录取时,以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对考生德智 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 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对投档考生分类别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 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 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四条 当若干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的单 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十五条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 车辆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动车组制造与维护、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 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 5.0(以上专业对 口用人单位只招录男生)。
第十六条 铁道工程技术、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铁道信 号自动控制、铁路物流管理、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城市轨道交通 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 维护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 5.0(以上专业适合男生报考)。
第十七条 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智能建造技术、工程测量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 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 5.0。
第十八条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专业建议考生身高男生不 低于 174 厘米,女生不低于 165 厘米,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 5.0(以上专业对 口用人单位招录男生比例高于女生)。
第十九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 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二十条 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 的方式寄发通知书,录取结果同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报到,报到之日起 15 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 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 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王 梦恕励学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和学费减免等奖助项目, 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 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 工作。
第二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 址:www.tjtdxy.cn 电 话:26748181 26744940 26186939 邮 编:300240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 21 号 监督举报电话:022-26186927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