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天津 2022 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面向中职毕业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制定我院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 生(高职)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院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 息的主要方式,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北京汇佳职业学院院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和招生政策审核。
第四条 学院信息及基本概况
1.学院名称:北京汇佳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汇佳学院”)
2.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院代码:0071(天津)
5.学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创新路 20 号
6.学院基本概况: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北 京市教育委员会主管,具有国家高等学历教育计划内全国统一招生资格 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秉承“新型、高品位、国际化”的办学理念,坚持“以质量求 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以诚信创未来”的办学宗旨。下设影视艺术学院、 人工智能工程师学院、教师学院、休闲体育系、经济管理系、国际交流中心、通识中心;已形成“影视艺术、人工智能、学前教育、休闲体育与 健康养老"五大特色专业群,各专业突出职业型、国际化的人才塔养特 色,致力于培养面向新经济、新业态和新技术发展,具有职业能力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专门技术人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院在市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设立学院招生委员会,全 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拟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设普通高职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 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 导小组,具体实施对学院招生录取的监督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 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考试安排、收费标准
第七条 汇佳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设置 2022 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专业、制订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专业、专业计划数详见市高招办公布的《2022 年天津 市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相关文件,或登录天津招考资 讯网(www.zhaokao.net)和学院招生网(www.hju.net.cn )。
第八条 报名、考试须知 (一)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具有本市正式户籍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普通中专、职业 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 具有本市中职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二)考试形式及时间安排 1.考试科目:考试采取“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实 行全市统一考试。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 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分为综合能力(管理服务类)和综合能力(工 程技术类)。考生须根据自身选报类别,持考生证、身份证和考试用 条形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考试方式: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各科试卷满分:语文、数 学、外语各为 150 分,综合能力为 200 分。考试时长:语文为 120 分 钟、数学和综合能力为 90 分钟、外语为 60 分钟。3.考试内容和要求: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能力(管理服务类、 工程技术类)各科目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招收中 职毕业生考试大纲》为依据。各科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必须在 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题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客观题须 使用 2B 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4.考试时间: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第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院按照天津市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 收费。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学费 19200 元/年,空中乘务专业学费 13800 元/年,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学费 19000 元/年;住宿费为 6 人间 3300 元/年;4 人间 5060 元/年。
第四章 填报志愿
第十条 填报资格: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文化基础”和“职 业技能”考试情况,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22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 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的110%划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分数范围。
第十一条 填报方式:“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公布 后,符合填报志愿分数要求的考生,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22 年天 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于规定时间 登陆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网上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第十二条 志愿设置:志愿设置办法另行通知。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汇佳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 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录取在专业测试合格基础上, 以考生文化基础和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专业录取以考生文化基础和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为主要依 据,对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免试保送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五条 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基础成绩中外语、数学、语文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六条 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 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已被汇佳学院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 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 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春 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 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请假并征得学院批准。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 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学生日常 管理规定》、《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 汇佳学院是专科学院,属于民办性质,对于家庭经济 困难的学生,通过实施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生源地贷款、勤工俭学、顶岗实践等一系列的暖心工程,实实在在地助力每一位莘莘学子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由我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22 年北京汇佳职业学院春季考 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北京汇佳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 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审核。
第二十四条 整个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工作,统一由学院招生委员会按照本章程和学院的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北京汇佳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郑重声明: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招生咨询人员的个人意见、建议仅 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考生对填报志愿负责; 考生和家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招生咨询人员作任何不符合招生 规定的承诺。
第二十六条 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10-51631234、51631235 传真:010-51631601 网址:www.hju.net.cn 邮编:102200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创新路 2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