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区内唯一一所建设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位于宁夏职教园区,占地面积300余亩,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近5000人,行业从业人员年培训2000余人。现有教职工285人,其中专任教师231人,具有教授职称16人,副教授职称73人;具有注册结构、岩土、造价、一级建造师等职业资格教师80余人。
学院设建筑工程、经济管理、环境工程、市政工程、设备工程、基础教学、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等七个系部和实训中心、科研中心、信息技术三个中心。主要涵盖土木建筑、水利、交通运输专业大类,开设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建筑材料工程技术、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现代物业管理、市政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环境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分析检验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管理、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无人机测绘技术等26个专业。
学院始终以“满足社会需求、服务经济建设、培养建设类应用型人才”为办学宗旨,以“提升素质、强化能力、服务行业”为办学理念,以“全员参与、增强素质、精心实施、打造品牌”为校园文化建设目标,以“仰望鲁班、俯首为徒、脚踏实地、追求卓越”为校园文化建设主题,秉承“尚德、敬业、强技、健行”的校训,实施“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文化养校”办学方略。学院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充分挖掘合作办学资源和实习就业资源,全面实施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的培养模式。
学院面向建设行业岗位一线,培养各专业工程技术骨干和工程管理骨干,与区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校外实践教学实训基地,与行业内多家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向区内外输送社会和建设行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实用型人才。学院2021届毕业生初次就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3.54%。
二、2022年招生专业目录
三、奖助政策
(一)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设置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根据家庭具体困难情况,综合考虑后予以资助,人均3300元/学年。
(二)地方性政策:宁夏户籍脱贫户(原建档立卡的学生)享受每年减免4200元学费政策。
(三)学院奖学金设置为:一等奖1000元/学期、二等奖600元/学期、三等奖300元/学期。
(四)国家对应征入伍的学生给予保留学籍且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家庭贫困生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困学生还可申请校内资助或勤工助学岗位。
(五)针对困难家庭学生给予中央物价补贴,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1)由于突发变故(疫情、自然灾害等)导致国民生活水平下降,其亏损部分由国家财政予以适当补贴;(2)由于国家对某些生活资料的价格进行了调整,为使学生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调整而降低给予学生的相应补贴。
四、报名资格及要求
(一)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已参加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文、理科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3月15日——4月10日下午16:00截止
(三)报名流程
扫描下图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务必上传2022年宁夏高考报名登记表、一寸蓝底免冠照片及《诚信考试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登录学院官网招生网下载,承诺书上传时需要本人签字确认)
网上报名二维码
扫描下图二维码,加入报名QQ群咨询、查询报名结果。QQ群号:726589079(宁夏建院2022年自主招生咨询群)
QQ咨询群二维码
(四)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每生限报一所高职院校。
五、考试方式、内容及时间
(一)考核方式及内容:“文化素质+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统一采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思政六科成绩,六科成绩中三科成绩为C级及以上等级视为合格,分值为10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学生职业倾向、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等基本素质,分值为100分。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二)成绩评定:考试成绩(满分100分)= 文化素质测试(占3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占70%)。
六、录取原则及方式
(一)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监督指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二)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名单经5个工作日公示后,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三)拟录取名单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考生可登陆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并按照规定时间到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四)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普通高考不影响正常录取。
七、收费标准
学 费:每生每年4620元
住 宿 费:每生每年700元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5号
邮 编:750021
学院网址:http://www.nxjy.edu.cn
联系电话:0951-2138106、2138701
电子邮箱:nxjyz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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