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羊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望城路165号(北校区)、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西路20号(南校区)。第三条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林业局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第四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羊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羊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42个专业(含专业方向)进行羊独招生。
第九条根据我校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计划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70%的比例申报2022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生、符合免试条件的应届中职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我校2022年羊招总计划为4200人,具体羊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组别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学制 单招
计划学费
(元/年)专业
组一园林学院 风景园林设计 三年 40 7500 园林学院 林业技术 三年 30 3000 园林学院 林业技术(景观园林方向) 三年 20 3000 园林学院 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 三年 30 3300 园林学院 园林工程技术 三年 40 7500 园林学院 园林技术 三年 20 3300 园林学院 园林技术(花艺环境设计方向) 三年 60 3300 生物工程学院 宠物医疗技术 三年 150 3000 生物工程学院 宠物养护与驯导 三年 60 3000 生物工程学院 畜牧兽医 三年 180 3300 专业
组二生物工程学院 动物药学 三年 30 3000 生物工程学院 食品生物技术(食品药品检验方向) 三年 50 4600 生物工程学院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 三年 30 3000 园林学院 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 三年 30 3000 园林学院 经济林培育与利用 三年 20 3000 园林学院 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高星级酒店经营方向) 三年 30 3300 医学院― 护理 三年 700 5460 医学院 康复治疗技术 三年 110 5460 医学院 口腔医学技术 三年 60 5460 医学院 临床医学 三年 100 5460 医学院 预防医学 三年 20 5460 医学院 助产 三年 200 5460 医药技术学院 生物制药技术 三年 40 5060 医药技术学院 药品生产技术 三年 20 4600 医药技术学院 药学 三年 180 5460 医药技术学院 医学检验技术 三年 180 5460 医药技术学院 医学美容技术 三年 140 5460 医药技术学院 中药学 三年 90 5460 专业
组三生态宜居学院 环境工程技术 三年 45 4600 生态宜居学院 环境工程技术(环境污染防治与控制管理方向) 三年 25 4600 生态宜居学院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40 7500 生态宜居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210 4600 生态宜居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智能家居方向) 三年 70 4600 生态宜居学院 建筑室内设计 三年 210 7500 生态宜居学院 大数据技术 三年 20 4600 生态宜居学院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三年 60 4600 商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三年 270 3500 商学院 市场营销 三年 150 3500 商学院 市场营销(新媒体营销方向) 三年 60 3500 商学院 现代物流管理 三年 90 3500 商学院 市场营销(网店运营方向) 三年 80 3500 商学院 金融科技应用 三年 30 3500 合计 个招生专业(8个方向) 4200 ★①实际收费按2022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②助产专业根据用人单位需求一般要求女性,为保证顺利就业,建议男性考生慎重报考; ③临床医学专业单招只针对由郴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郴州市财政局、郴州市乡村振兴局三个部门联合发起的郴州市乡村医生专科学历本土化培养项目,仅限郴州市户籍的考生报考, 其他要求和报考程序详见《关于开展乡村医生专科学历本土化培养的通知》郴卫发(2021) 8号文件。
第十二条体育特长生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特长类别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男篮、女篮、男足、女足、男│
排、女排、田径、定向越野、游
泳、武术、跆拳道。总计划不
超过36
人。考生可在招生专业范围内,选
择2个符合自身报考条件的专
业填报,计划单列。第十三条符合免试条件的应届中职生考生招生专业和计划。
免试条件:(1)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 “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
(2)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3)在校期间获得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符合免试条件的应届中职生考生的计划不设上限,报考专业必须与就读中职期间的专业对口,计划单列。
第十四条退役军人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考生类型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退役军人 20 考生可在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2个符合自身工
作等情况的专业填报,计划单列。高职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实际情况,按各类别考生(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上述各类别考生的计划数。
第四章报名方式
第十五条符合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校单独招生。
第十六条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我校实行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在完成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如有剩余计划,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第十七条填报我校志愿的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退役军人考生允许在专业组一、二、三中任选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所有专业内调剂);因中职考生各专业大类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不相同,中职考生只允许在一个专业组内选择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同一组内专业调剂)。在报名系统中多填专业视为无效。
第十八条具体报名时间和方式。
考生可于2022年3月7日-3月14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
第十九条体育特长生、符合免试条件的应届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身份认定及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3月7日前完成审核,逾期不再接收资格率核材料。
审查方式:(1)现场资审: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科办公室(北校区体育馆二楼205室);(2)网上资审:将相关证件(书)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到QQ邮箱:@***。
体育特长生送审资料: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比赛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等相关资料(原件)。
符合免试条件的应届中职生送审资料: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学籍表(表上须有所学专业名称)等相关资料。
退役军人送审资料: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退役军人报名身份审核表(盖章原件)、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原件)。
第二十条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以普通高中生、中职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免文化成绩测试或免试等优惠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报名费缴纳:2022年3月9日一3月20日,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缴费流程详见我校招生网,网址:https://zsw.***.cn/
第二十二条准考证打印2022年3月18日-3月20日,具体方法详见我校招生网,网址:https://zsw.***.cn/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或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于2022年3月20日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科办公室现场办理]
第五章考试与考核
第二十三条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第二十四条参加我校今年单独招生的湖南考生分为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_(含同等学力,下同),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具体分为:
A类考生:具有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学考)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B类考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C类考生:无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学考)成绩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D类考生:具有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学考)成绩且符合我院单招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详见《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招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E类考生:符合免试条件的应届中职毕业生。
F类考生退役军人。退役军人的身份须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认定或资格审核。
第二十五条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有学考成绩的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其他人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第二十六条考试内容: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200分,总分5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 300分) :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
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
组织闭卷考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补考成绩不算)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具体如下:考生类型 文化素质测试(笔试)考试内容 A、D类 以考生本人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学考)成
绩(只取语、数、外)为准。B、C类 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语文(150分)、数学
(150分)。E、F类 免予文化素质测试。 2.职业技能测试(200 分)
考生类型 职业技能测试(笔试)考试内容 A、C、F类 重点对学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思想政治、国史党史有关
基础知识内容等进行考察。B类 按照对口升学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及相关专业的特色,分专业组
对学生职业技能情况进行考察或实践操作测试,不同专业组考
试内容不同,依据专业组内招生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进行测
试。D类 重点对考生的体育特长进行专项测试。 E类 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第二十七条命题:由考试工作办公室负责,教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院部进行统一命题,各二级院部院长协助完成此项工作。
第二十八条保密措施:学校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本次命题聘请相关教师参加,制卷时由监察工作办公室全程负责监督并严格保密,保密人员应该对试卷保密绝对负责,在严格的监督之下完成制卷工作。试卷制好后,分考场装入试卷袋密封,试卷存入保密室,由专人24小时值班看管。
第二十九条组考:由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相关二级院部配合实施。
第三十条评卷: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三十一条A. B. C类考生录取规则:招生计划由单招总计划减去D. E. F类-终录取数后,根据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测试顺序的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第三十二条D类(体育特长生)考生根据所报体育专项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技能(体育专项)测试、语文、数学、外语顺序的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第三十三条F类(退役军人)考生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可免予文化素 质测试,按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三十四条E类(符合免试条件的应届中职生)考生由单招录取办公室审核E类考生中职所学专业与所报专业是否对口,汇总相关审核材料,报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可办理免试录取手续(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三十五条我校按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当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
第三十六条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优先原则,根据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报名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报名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A类(应届普高生)、B类(应、往届中职生)和C类(无2021年学考成绩的应、往届普高生)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如A类、B类、C类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一志愿分别报名200、100、100人,则各类考生实际招生计划分别为50、25. 25人,保证各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
第三十七条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所有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中职考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对应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第三十八条我校将通过学校招生网(https://zsw. hnebp. ***/ )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考试结束及录取结束后,我校第一时间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校官网公示。
第四十条我校单招考试期间,学校纪委对单招考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四十一条我校高职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這受相关损失的请及时报警。
第四十二条凡在羊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高职羊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734-8591322.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单招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学。
第四十四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经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实行按年学费标准预收。
第四十五条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四十六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八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方案为准。第五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
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国标招生代码:12739
信息发布网址:https://zsw.***.cn/
招生咨询电话:0734-8591999、8591333、8594111
招生咨询邮箱:@***
招生微信公众号: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处(xhzjcwx)
监督投诉电话:0734-8591322
用户协议-好老师升学帮
一、总则
1.1 好老师升学帮APP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好老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1.2 用户在使用本应用的服务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同意遵守本协议及所有应用规则后方可成为好老师升学帮用户,一旦用户注册成功,则用户与本应用之间自动形成协议关系,用户应当受本协议及所有应用规则的约束。用户在使用特殊的服务或产品时,应当同意接受相关协议后方能使用。
1.3 用户注册成功后,好老师升学帮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1.4 本协议、应用规则可由本应用随时更新,用户在使用好老师升学帮产品时应当及时关注,用户同意本应用不承担通知义务。本应用的通知、公告、声明或其它类似内容是本协议及应用规则的一部分。
二、服务内容
2.1 本应用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本应用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例如课程视频、论坛、信息等。
2.2 除非本服务协议另有其它明示规定,好老师升学帮所推出的新产品、新功能、新服务,均受到本服务协议之规范。
2.3 本应用提供的部分网络服务为收费的网络服务,用户使用收费网络服务需要向本应用支付一定的费用。对于收费的网络服务,本应用会在用户使用之前给予用户明确的提示,只有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用户才能使用该等收费网络服务。如用户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则本应用有权不向用户提供该等收费网络服务。
2.4 本应用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三、用户帐号
3.1 用户可通过以下方式注册成为好老师升学帮的正式用户:
(1) 经本应用会员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并通过身份认证的用户;
(2) 经应用批准的第三方合作网站登录的的用户;成为好老师升学帮正式用户即获得本应用规定用户所应享有的一切权限;未经认证仅享有本应用规定的部分会员权限。好老师升学帮有权对会员的权限设计进行变更。
3.2 用户帐号注册
(1) 使用本应用会员系统注册的用户,需使用实名认证的手机号进行注册。
(2) 使用第三方合作网站登录的用户,只能使用汉字、英文字母、数字、下划线及它们的组合,禁止使用空格、各种符号和特殊字符。
3.3 如发现用户帐号中含有不雅文字或不恰当名称的,本应用保留取消其用户资格的权利。
(1) 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社会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
(2) 请勿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3) 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名字,或包含歧视、侮辱、猥亵类词语的帐号;
(4) 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或其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帐号。
3.4 用户帐号的所有权归本应用,用户仅享有使用权。3个月未使用的用户帐号,本应用保留收回的权利。
3.5 用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帐号的安全,用户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应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帐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帐号密码并妥善保管,如有必要,请通知本应用。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非法使用,本应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使用规则
4.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互联网规定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4.2 用户对其自行发表、上传或传送的内容负全部责任,所有用户不得在本应用任何页面发布、转载、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否则本应用(包括版主、管理员)有权自行处理并不通知用户:
(1)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3 用户承诺对其发表或者上传于本应用的所有信息(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电影、表演和录音录像制品和电脑程序等)均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者已经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用户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本应用被第三人索赔的,用户应全额补偿本应用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诉讼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4.4 当第三方认为用户发表或者上传于本应用的信息侵犯其权利,并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或者相关法律规定向本应用发送权利通知书时,用户同意本应用可以自行判断决定删除涉嫌侵权信息,除非用户提交书面证据材料排除侵权的可能性,本应用将不会自动恢复上述删除的信息;
(1)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2)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 不得利用本应用服务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 不得利用本应用服务进行任何不利于本应用的行为。
4.5 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上述任何规定,本应用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贴子的内容、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而造成的影响。
4.6 注册用户名和昵称须执行如下规定:
(1) 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知名人士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作为用户名和昵称。
(2) 不得使用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作为用户名和昵称。
(3) 不得使用不文明、不健康,或带攻击性、侮辱性的用户名和昵称。
(4) 对于违反规定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用户名和昵称,本公司有权删除而不必事先通知。
五、隐私保护
5.1 本应用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本应用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2 本应用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本应用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本应用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5.2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本应用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六、版权声明
6.1 用户发表并将其上传到本应用的任何内容,本应用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限形式和载体地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和转授权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复制、发行、展览、改编、汇编、出版、翻译、信息网络传播、广播、表演和再创作及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权利。
6.2 本应用特有的标识、版面设计、编排方式等版权均属本应用享有,未经本应用许可,不得任意复制或转载。
6.3 用户从本应用的服务中获得的信息,未经本应用许可,不得任意复制或转载。
6.4 使用本应用的任何内容均应注明"来源于好老师升学帮"及署上作者姓名,按法律规定需要支付稿酬的,应当通知本应用及作者及支付稿酬,并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5 本应用享有所有作品用于其它用途的使用权和优先权,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平面出版等,作者在本应用发布内容时视为同意本条款。
6.6 本应用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与本应用无关,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7 恶意转载本应用内容的,本应用保留将其诉诸法律的权利。
七、责任声明
7.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本应用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及一切后果将完全由用户本人承担,本应用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本应用无法保证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7.3 本应用不保证为方便用户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本应用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本应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应用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本应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7.5 对于本应用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本应用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 本应用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2) 本应用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3) 本应用向收费网络服务用户附赠的各种产品或者服务。
7.6 本应用有权于任何时间暂时或永久修改或终止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而无论其通知与否,本应用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八、附则
8.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8.3 本协议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好老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