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南山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烟台南山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过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烟台南山学院 学校代码:12332
学院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址:
东海校区:山东省烟台龙口市东海旅游度假区大学路12号 邮编:265713
南山校区: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工业园南山中路1号 邮编:265706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设立纪检监察组,对考生报名、测试过程及录取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招生就业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4.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6.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六条 学校2023年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300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16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8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专业录取人数根据实际报名及考试测试成绩进行调整,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录取控制线下学生不予录取。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七条 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拟招生专业及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八条 招生对象:
1.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九条 报考条件: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条 志愿填报: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10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或登录烟台南山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nanshan.edu.cn/)的链接选报高校和专业,每个考生只可选报1所高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不能兼报。
第十一条 报名考试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2023年2月13-15日需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nanshan.edu.cn/)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标准参照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执行。缴费时间如有变动,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
第十二条 考试组织
1.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2023年2月22日起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nanshan.edu.cn/)查询考试信息。
2.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及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素质测试、综合评价考试原则上采用线上考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个专业参加学校考试。
3.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通知为准。
4.考前准备:考试采用“双机位”模式。考生须在2023年2月23日前自行准备好考试相关设备和物品。主要有:笔记本电脑(内置摄像头和麦克风)或带有高清摄像头和麦克风的台式电脑1台、智能手机1台、手机支架(用于架设手机)、纸张、签字笔等,电脑下载好指定考试系统,手机下载规定浏览器,保证周边环境安静无干扰,网络畅通。
5.模拟测试:2023年2月24-25日,学校开通考试系统,进行模拟测试。主要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熟悉考试题型,发现、校正考试中的问题。
6.考试:2023年2月26日-27日,具体考试时间以考试信息查询系统显示的考试时间为准。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试系统,仔细阅读《2023年烟台南山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知》,按照要求进行考试、规范答题、按时交卷。考前须核验考生身份信息,并签署承诺书,考试过程中不得间断、切换测试信号。
第十三条 考试科目
1.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笔试分值为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文化素质科目为语文、数学,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单独招生面向退役军人类仅进行素质测试,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满分为43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3.综合评价考试科目: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43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情况赋分,满分230分。素质测试由学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要求确定,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了解、兴趣、专业基本知识及能力情况,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卷面总分2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第五章 录取程序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单独招生(普通类)录取原则:
参加单独招生的普通类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学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其中:
(1)若考生只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但文化素质测试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予录取;
(2)若考生只参加文化素质测试但专业技能测试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如综合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者,可被录取。
2.单独招生(退役士兵类)录取原则: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3.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
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构成;
对以上三类考生,学校分别划定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线上考生,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即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类别各专业办学实际,结合考生志愿,及时调整专业计划。
第十六条 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十七条 公示预录名单: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公示预录考生名单。对本人成绩及预录取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通过电话0535-8609070向我校提出申诉。
第十八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经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六章 学习形式
第十九条 为确保培养质量,所有通过单独招生(含退役军人类)、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均须全日制在校上课。
第七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三条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条件者,颁发烟台南山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烟台南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nanshan.edu.cn
招办网址:http://zs.nansh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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