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做好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 号)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966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高技区科技新城和兴路1510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宣传统战部、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纪检监察室、信息中心和各系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凡属计划调整、考试、录取等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 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学院2023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350人(含退役军人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及方式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考生须通过山东省 2023 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第十二条 报考时间及方式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 :http://wsbm.sdzk.cn/gzdz/)填报学院(学院代码13966)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sxxw.wzq.sddfvc.edu.cn/)缴纳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缴费标准根据《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规定执行。
第六章 测试办法及安排
第十三条 单独招生:
(一)单独招生考试总分为430分,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军人考生除外)。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二)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混合卷,三科分值分别是75分、75分、50分,由学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方式,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招生信息网。
(三)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学院按考生测试成绩得分计入总分。
(四)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面试(200分)。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招生信息网。
(五)免试:考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网上报名后可向学院提交免试入学申请,资格审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进入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第十四条 综合评价招生:
(一)考生综合评价总分满分为300分,分为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100分,根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方式进行赋分)、面试(200分)两部分。面试按照考生报考专业通过网上面试方式进行(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个专业参加面试)。
(二)时间:正式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 日。网上考试平台技术测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前,具体测试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招生信息网。
(三)命题: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按山东省教育厅要求,由学院自行组织专家进行命题,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心理素质和职业潜质等。
(四)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具体情况,考试方式、时间等如有调整,学院会第一时间在学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学院官网(网址 :http://www.sddfvc.edu.cn/)查看。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专业系部发展规划,在综合考虑师资状况、教学条件的基础上,对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报考人数较少的专业,适当调减招生计划。当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报考人数未满额时,两者计划可以互调。
2.计划调整后,按照以下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考生除外)录取原则:优先录取免试考生,剩余单独招生计划按照招生专业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每名考生限报2个专业,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当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未满额时,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资格线以上考生均未被所报专业录取,且专业服从调剂,则结合考生报考志愿在同一招考类别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考生)录取原则:退役军人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由学院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按照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但各专业均设定最低录取资格线)。每名考生限报2个专业,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当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未满额时,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资格线以上考生均未被所报专业录取,且专业服从调剂,则结合考生报考志愿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3.校企合作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4.若单独招生考生文化素质或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成绩低于80分,则不予录取。
若退役军人、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面试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若考生所报专业已录满,且专业不服从调剂,则不予录取。
5.单独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后录取;如成绩还相等,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比较成绩高低,排序后录取;综合评价招生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序后录取。
(二)确定预录取名单
录取组根据录取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后,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三)公示预录取名单
预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 已被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八章 监督机制及申诉复核
第十七条 监督机制
学院纪检监察室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命题、阅卷、成绩汇总及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确保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学院纪检监察室接受招考过程中任何工作环节中违纪行为的监督。电话:0631-5712916。
第十八条 申诉复核
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诉及成绩复核申请。
1.申诉复核范围:仅限本人试卷得分有无漏判和成绩合成有无差错等,不涉及对他人试卷的质疑或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
2.申诉复核时间: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诉复核成绩及规定: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联系方式、核查事项及理由,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oban2909@sina.com,并电话联系确认0631-5712909、0631-5712908、0631-5712907。学院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并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被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二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专科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被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五条 所有通过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技区科技新城和兴路1510号
《“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使用协议》
导言
欢迎您使用“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及相关服务!
“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及相关服务,系指好老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合法拥有并运营的、标注名称为“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的客户端应用程序,向您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线视频观看、习题练习、课程表、单词应用等核心功能以及其他功能。《“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使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您与公司之间就用户注册、登录、使用(以下统称“使用”)“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及相关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一、服务条款的确认与接纳
1.1 “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及相关服务,系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好老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1.2 用户在使用本应用的服务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并同意遵守本协议及所有应用规则后方可成为“好老师升学帮”用户,一旦用户注册成功,则用户与本应用之间自动形成协议关系,用户应当受本协议及所有应用规则的约束。用户在使用特殊的服务或产品时,应当同意接受相关协议后方能使用。
1.3 用户注册成功后,“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账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账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并仅限本人使用;用户的个人资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注册的个人资料;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1.4 “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不断完善服务质量并依此修改“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用户服务条款,本应用的通知、公告、声明或其它类似内容是本协议及应用规则的一部分。用户的权利以及义务的表述,均以最新的服务条款为准,用户在使用“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时应当及时关注。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无需另行单独通知,在登录页面中提示。
二、服务内容
2.1 “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本应用根据实际功能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在线视频观看、习题练习、课程表、单词应用等核心功能以及其他功能相关服务。
2.2 除非本服务协议另有其它明示规定,“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所推出的新产品、新功能、新服务,均受到本服务协议之规范。
2.3 “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提供的部分网络服务为收费网络服务,用户使用收费网络服务需要向“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支付一定的费用。对于收费的网络服务,“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会在用户使用之前给予用户明确的提示,只有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用户才能使用本应用提供的收费网络服务。如用户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则“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有权不向用户提供收费网络服务。
2.4 “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提供的全部产品和服务,均是在“按现状”和“按现有”的基础上提供的,除此之外与相关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三、用户账号
3.1 用户可通过以下方式注册成为“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的正式用户:
(1) 经“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会员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并通过身份认证的用户;
(2) 经“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批准的第三方“微信”“苹果”账号登录的的用户;
成为“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正式用户即获得本应用规定用户所应享有的一切权限;未经认证仅享有“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规定的部分会员权限。“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有权对会员的权限设计进行变更。
3.2 用户账号注册
(1) 使用“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会员系统注册的用户,需使用实名认证的手机号进行注册。
(2) 使用第三方“微信”“苹果”账号登录的用户,只能使用汉字、英文字母、数字、下划线及组合,禁止使用空格、各种符号和特殊字符。
(3) 用户在“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中注册的账号仅限本人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赠予、借用、出租、转让、售卖或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该账号。
3.3 如发现用户账号中含有不雅文字或不恰当名称的,本应用保留取消其用户资格的权利。
(1) 不得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社会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
(2) 不得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3) 不得故意冒用他人信息为自己注册“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账号;不得未经他人合法授权以他人名义注册“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账号。
(4) 不得使用侮辱、诽谤、色情、政治等违反法律、道德及公序良俗的词语注册“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账号;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其他内容。
3.4 用户账号的所有权归本“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用户仅享有使用权。3个月未使用的用户账号,“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保留收回的权利。
3.5 用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账号的安全,用户利用该密码和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应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账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账号密码并妥善保管,如有必要,请通知“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非法使用,“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使用规则
4.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互联网规定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4.2 用户对其自行发表、上传或传送的内容负全部责任,所有用户不得在本应用任何页面发布、转载、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否则本应用(包括版主、管理员)有权自行处理并不通知用户:
(1)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3 用户承诺对其发表或者上传于本应用的所有信息(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电影、表演和录音录像制品和电脑程序等)均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者已经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用户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本应用被第三人索赔的,用户应全额补偿本应用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诉讼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4.4 当第三方认为用户发表或者上传于本应用的信息侵犯其权利,并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或者相关法律规定向本应用发送权利通知书时,用户同意本应用可以自行判断决定删除涉嫌侵权信息,除非用户提交书面证据材料排除侵权的可能性,本应用将不会自动恢复上述删除的信息;
(1)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2)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 不得利用本应用服务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 不得利用本应用服务进行任何不利于本应用的行为。
4.5 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上述任何规定,本应用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发布的内容、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而造成的影响。
4.6 注册用户名和昵称须执行如下规定:
(1) 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知名人士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作为用户名和昵称。
(2) 不得使用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作为用户名和昵称。
(3) 不得使用不文明、不健康,或带攻击性、侮辱性的用户名和昵称。
(4) 对于违反规定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用户名和昵称,本公司有权删除而不必事先通知。
五、隐私保护
5.1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时“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的一项基本政策,“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不会私自公开或披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也不会私自更改用户的注册信息。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2 本应用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本应用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本应用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提供给该第三方。
5.3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本应用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六、免责声明
6.1 “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对于任何包含、经由或连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有关本网络服务所获得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并且对于用户经本服务上的广告、展示而购买、取得的任何产品、信息或资料,“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不负保证责任。用户自行负担使用本服务的风险。
6.2 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提供给您的全部产品和服务,均是在“按现状”和“按现有”的基础上提供的。
6.3 “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对如下事项不做担保(包括但不限于):
(1) “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提供的网站、客户端软件虽然均已经过“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测试,但由于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不能保证其与其他软硬件、系统完全兼容。如果出现不兼容的情况,用户可将情况报告“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以获得技术支持。如果无法解决问题,用户可以选择卸载、停止使用“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服务。
(2)使用“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服务涉及到Internet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不可抗力、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网络中断、用户关机、通信线路等原因,均可能造成“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情况。“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不保证“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服务适合用户的使用要求。
(3)由于“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提供的客户端可以通过网络途径下载、传播,因此对于从非“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指定官方站点下载、非“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指定途径获得的“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服务相关软件,“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无法保证其是否感染计算机病毒、是否隐藏有伪装的木马程序等黑客软件,也不承担用户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4) “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不做任何与“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服务、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及时性和性能有关的担保。对于本应用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本应用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1) 本应用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4-2) 本应用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4-3) 本应用向收费网络服务用户附赠的各种产品或者服务。
(5) “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不保证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符合用户的期望。
6.4用户使用经由“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服务下载或取得的任何资料,其风险由用户自行负担,因该使用而导致用户电脑系统损坏或资料流失,用户应负完全责任。
6.5 用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加强密码安全性,谨防账号泄露或被盗。因用户账号被泄露或被盗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不承担补偿责任。用户因电信和网通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网络或电脑故障、系统不稳定、不可抗力(如服务器宕机)等非“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原因造成账号、账号内财产等丢失、减少的,“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不承担补偿等责任。
6.6 用户理解并同意自主选择免费下载和使用“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服务,风险自负,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使用“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服务过程中的行为,以及因使用“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服务产生的一切后果。如因下载或使用“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服务而对计算机系统造成的损坏或数据的丢失等,用户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7 当政府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客户端披露个人资料时,我们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客户端均得免责。
6.8 本应用有权于任何时间暂时或永久修改或终止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而无论其通知与否,本应用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因发生不可抗拒的事由,如政府行为、不可抗力,导致用户服务无法继续提供,“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将尽快通知您,但不承担由此对您造成的任何损失。
如用户违反被服务条款中的内容,“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有权取消用户的用户资格,并中止向其继续提供服务。
七、知识产权
7.1 受国际版权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专利法、及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保护,“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服务及本服务所使用的软件、技术、商标、材料等所有知识产权归好老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和享有。“知识产权”包括在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等法律规定的任何和所有权利、任何和所有其它所有权以及其中的任何和所有应用、更新、扩展和恢复。
7.2 用户不得修改、改编、翻译“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服务所使用的软件、技术、材料等,或者创作与之相关的派生作品,不得通过反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或其他类似行为获得其源代码,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用户负责,好老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将依法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7.3 用户不得恶意修改、复制、传播“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服务所使用的软件、技术、材料等。否则,用户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对他人的损害,或者造成对好老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形象损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4 用户不得擅自删除、掩盖或更改“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的版权声明、商标或其它权利声明。“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平台所有设计图样以及其他图样、产品及服务名称,均为好老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所享有的商标、标识。任何人不得使用、复制或用作其他用途。
7.5 好老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自制内容和其他通过授权取得的独占内容享有完全知识产权,未经好老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载、传播和提供观看服务或者有其他侵犯“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好老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将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7.6 本应用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立场和观点,与本应用无关,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7 用户承诺,使用“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软件及相关服务时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链接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及合法权益。否则,“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有权在收到权利方或相关方的通知后移除该涉嫌侵权内容。针对第三方提出的全部权利主张,用户应自行处理并承担可能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如因用户的侵权行为导致好老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控制公司、继承公司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商誉等损失),用户应足额赔偿好老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控制公司、继承公司的全部损失。
7.8 用户通过“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及相关服务上传、发布或传输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直播内容等各种形式的内容及其中包括的音乐、声音、台词、视觉设计、对话等所有组成部分),您授予好老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控制公司、继承公司一项全球范围内、免费、非独家、可再许可(通过多层次)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翻译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及制作衍生品、表演和展示的权利等),上述权利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当前或其他网站、应用程序、产品或终端设备等使用。您在此确认并同意,好老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有权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在与上述内容、“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软件及相关服务、“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或“好老师升学帮”客户端品牌有关的任何宣传、推广、广告、营销和/或研究中使用和以其他方式开发内容(全部或部分)。为避免疑义,您理解并同意,上述授予的权利包括使用、复制和展示您拥有或被许可使用并植入内容中的个人形象、肖像、姓名、商标、服务标志、品牌、名称、标识和公司标记(如有)以及任何其他品牌、营销或推广资产、物料、素材等的权利和许可。
7.9 使用本应用的任何内容均应注明来源于“好老师升学帮”及署上作者姓名,按法律规定需要支付稿酬的,应当通知本应用及作者及支付稿酬,并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8.0 好老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和享有的知识产权,不因用户的任何使用行为而发生权利转移。恶意转载本应用内容的,本应用保留将其诉诸法律的权利。
八、附则
8.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8.3 本协议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好老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抖音
微信
微博
QQ群
400-023-17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