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转设1所,升本2所
近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的函”“教育部关于同意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转设为豫北医学院的函”“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郑州健康学院的函”通知,同意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转设为豫北医学院,设置郑州健康学院,设置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
郑州健康学院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郑州健康学院的函
教发函〔2025〕31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郑州卫生健康学院的函》(豫政函〔2023〕12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将设立郑州卫生健康学院校名变更为郑州健康学院的请示》(豫教发规〔2025〕1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郑州健康学院,学校标识码4141012948。同时撤销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郑州健康学院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康复治疗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等5个普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5000人。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办学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河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豫北医学院
教育部关于同意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转设为豫北医学院的函
教发函〔2025〕3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转设为豫北医学院的函》(豫政函〔2024〕2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转设为豫北医学院,学校标识码4141013505。同时撤销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的建制,并根据现有在校生届数设立过渡期。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豫北医学院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新乡医学院、上海宇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应落实《关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暨善后事宜协议书》,以保证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原独立学院的校名、公章、校长签名章等在过渡期内可延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注销。
五、教育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办学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河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的函
教发函〔2025〕3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的函》(豫政函〔2023〕12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41012058;同时撤销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水利水电工程、测绘工程技术、农业水利工程、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自动化技术与应用等6个职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5000人。
望你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引导学校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加强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研究和模式探索,注重内涵发展,科学规划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动职业教育教学实践与产业发展、技术变革和社会人才需求紧密对接,聚焦水利行业高质量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学校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新时代水利事业和河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2025年2月21日
重庆升本1所,新增1所 3月17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拟申请设置高等学校的公示。部分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要求,经重庆市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现对拟申报的2个高等学校设置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至3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委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发展规划处(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联系电话:(023)60393056。关于拟申请设置高等学校的公示